关于寿光市启动供热低温运行的通知
各镇街(中心)、城区供热企业:
根据近期天气预报情况及潍坊市有关部门要求,经寿光市政府批准,决定寿光市城区于11月1日启动供热低温运行,低温运行范围包括供热企业集中供暖的居民小区以及其他单位管理的燃气锅炉、地源热泵、空气源热泵等分布式集中供暖的居民小区。低温试运行阶段,将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及潍坊市统一部署安排,随时启动正式达标供暖。低温运行及提前延期供暖期间,居民供热的热源成本由寿光市财政承担;供热用热(气、电)量以外的人工费、水费等其他费用由供热单位承担。各镇街(中心)低温试运行工作参照城区执行,补贴费用由各镇街(中心)承担。
寿光市城乡建设局
寿光市财政局
2021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