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提出申请:
1.工伤职工已进行了劳动能力等级鉴定的;
2. 工伤职工已进行了护理等级鉴定的。
办理地点:
宜昌市环城北路40号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经办服务大楼二楼西大厅9号窗口
申请流程:
1.申请
提交申请材料,对收到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2.受理
窗口工作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并要求申请人填写《工伤人员伤残(工亡)待遇申报审核表》;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一次性告知。
3.审核
工伤职工本人现场申请的,可当场审核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同时要求本人填写《工伤保险待遇领条》;用人单位申请的由经办机构统一审核。
4.办结
本人申请的一个工作日内办结;用人单位申请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办结。
5.送达
本人申请的当日办结后可领取办理回执;用人单位申请的由经办机构统一电话联系办理领取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