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现房贷款额度比例
将现有的商品房现房贷款额度比例:
5年<房龄≤20年 ,不超过评估价值的70%;
20年<房龄≤30年 ,不超过评估价值的60%”,
调整为:
5年<房龄≤20年 ,不超过房屋评估价值的80%;
20年<房龄≤30年 ,不超过房屋评估价值的60%”。
即:将5年<房龄≤20年的商品房现房贷款额度由不超过评估价值的70%调整为80%。
例:贷款申请人购买首套首贷商品房现房住房面积148平方米,房屋建成年份2010年(房龄10年),购房总价60万元,房屋评估价为58万元。
现政策可贷额度
按照5年<房龄≤20年的,不超过评估价值的70%政策规定,贷款额度=58万元×70%=40.6万元。此借款人可贷额度为40.6万元。
调整政策后可贷款额度
按照5年<房龄≤20年的,不超过房屋评估价值的80%政策规定,贷款额度=58万元×80%=46.4万元。此借款人可贷额度为46.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