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较强的奉献精神,热爱社区工作;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和使用计算机办公软件的能力;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4.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