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使用程序
1、申请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动产交易登记网上服务大厅”在网上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2、申请人凭聘用合同或就业协议等就业创业相关证明材料、承诺书,通过宜昌市人才一体化综合服务信息平台申领“购房首付款补贴券”;
3、房地产开发企业依申请人提供的“购房首付款补贴券”及其券面价值抵扣合同首付款(一次性付款的,按券面价值抵扣合同款)。
兑付流程
1、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每年的6月、12月集中向市住建部门申请兑付“购房首付款补贴券”;
2、市住建部门受理后10个工作日内会同相关部门进行集中审核;
3、市住建部门在集中审核后的5个工作日内,按程序将资金拨付给房地产开发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