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潢川县紧急寻找密切接触者周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的通告

社会热点2022-10-12 13:58:44未知

  潢川县关于紧急寻找密切接触者周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的通告

  2022年1月26日14:00左右,潢川县疾控中心接到信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1484批次紧急交办件,函告我县周某某与浙江省杭州市新冠确诊病例王某某为夫妻关系,存在密切接触,判定为密切接触者。目前周某某已转运至县集中隔离点进行医学观察,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经流行病学调查,现通报周某某的活动轨迹,寻找与其有密切接触的相关人员:

  周某某的活动轨迹:

  2022年1月18日21:47乘坐K656次列车从杭州返回潢川,座位为2号车厢61号。

  1月19日早6:40到达潢川火车站,6:53出站后乘坐潢川公交车(车牌豫S35359,当时车内有10余名乘客),7:03从七里岗路口(原检车线)下车,后进入七里岗路口早餐店吃早饭,7:18从早餐店出来等车,7:25乘坐公交车(车牌豫SD62290)去桃林铺镇,后搭乘红色机动三轮车到家(车主为老年人),当日回到家后,看望过其父亲(家在隔壁)。

  1月20日,居家未外出。

  1月21日9:00左右,独自骑电瓶车到桃林铺镇买蔬菜肉等生活用品,11:00左右返回家中吃饭。14:00左右独自骑电瓶车去桃林铺镇万家乐超市购买厨房生活用品(期间佩戴口罩),15:00左右返回家中,没有外出,也无人来访。

  1月22日,居家未外出。

  1月23日9:00左右独自骑电瓶车到桃林铺镇购买蔬菜、肉等生活用品,11:00左右返回家中吃饭。14:00左右去桃林铺镇百家来超市购拖鞋、毛巾等生活物品(期间佩戴口罩),15:00左右返回家中,没有外出,也无人来访。

  1月24日,居家未外出。

  1月25日,居家未外出。

  1月26日17:00闭环转运至潢川县宁和隔离点进行集中隔离。

  请在上述时间、地点与周某某有接触或轨迹交叉的人员,第一时间向属地乡镇(办事处、场、区)、村(社区)或工作单位报告,并进行核酸检测,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期间一旦发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应立即到县发热门诊(县人民医院、县第二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就诊,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和接触史。就医途中请全程佩戴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如隐瞒相关接触情况,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请广大居民朋友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主动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疫苗,落实好个人健康防护措施,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不扎堆、少聚集。

  潢川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376-3983432

  潢川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0376-3371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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