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对象:新乡市辖区户籍或来新乡市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
1.学生档案应由毕业学校通过机要交通或EMS特快专递邮寄至新乡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不接收学生自带的档案。因工作需要档案转入新乡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毕业生可登陆“新乡人事人才网”(http://www.xxrsrc.cn)进入“档案业务网上经办”申请开具商调函,毕业院校直接向新乡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转递档案;档案需要转入户籍地的,由毕业院校开具档案转递单直接转递,无须申请商调函。
2.高校毕业生档案邮寄地址:新乡市人民路1号行政综合办公楼513室,收件人:新乡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人才开发科,联系电话:0373-3032027,邮编:453000。咨询电话:0373-3072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