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省外回新乡需要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外地来(返)新人员健康管理措施
对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乡镇和街道旅居史的来(返)新人员,应在抵新后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单位、宾馆报备,落实“14+7”措施,即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健康监测;对自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区县(市)且除上述乡镇或者街道之外的来(返)新人员,落实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对自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来(返)新人员,落实7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期间进行2次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开始后第2天和第7天),均为阴性的,恢复正常活动。
对在中高风险地区调整前14天内,有该地区所在区县(市)旅居史的来(返)新人员,须及时向所在社区、单位、宾馆报备,视个人轨迹排查结果,分类落实14天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有该地区所在地级市旅居史的来(返)新人员,落实7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
居家健康监测须按照非必要不外出,如需外出,应向所在社区(村)或者单位提出申请,报告外出活动的时间、地点和内容等事项,经同意后方可外出。核酸检测按照“点对点”简易出行(避免乘坐公交、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至检测点进行采样,采样后立即返回居住地不得外出;两次核酸检测结果均阴性,且无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向社区报备后,可恢复正常活动。
公布本土新增感染者但暂时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来(返)新人员,根据该地的封闭封控管理措施,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省外来(返)新人员,到达火车站、高铁站、长途汽车站等交通枢纽,须持有健康码绿码、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省外来新入住宾馆酒店、洗浴中心等其他具备留宿功能的场所须持健康码绿码,并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