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接种对象:
3-11岁所有儿童,要做到适龄无禁忌儿童都应接尽接(知情、同意、自愿原则)。
二、接种地点:
3-11岁人群按照属地管理、就近方便的原则,学校(幼儿园)要按区地教育局、卫健局的工作要求配合组织接种工作,在知情、同意、自愿原则下开展接种;未能参加集中接种的儿童,可由监护人预约到附近的新冠疫苗接种点接种(具体可咨询学校或当地接种单位)。
三、接种证件:
儿童身份证(户口本)、接种证等证明材料。
四、接种流程:
(一)接种前
1、确保孩子的健康状况良好,有接种禁忌时暂缓接种;
2、记得带好身份证(户口本)、接种证等证明材料。
3、人监护人可预先通过粤苗APP或粤健通微信小程序预先登记孩子和家长的信息,绑定孩子在省疫苗系统中已有的档案,并自助完善档案中孩子身份证号码、父母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等必需信息,生成接种档案信息二维码,提高接种效率,减少候种时间。如确实手机无法操作生成二维码,带齐接种资料,按学校具体安排前往接种点接种。具体操作流程点此查看☞“新冠疫苗儿童接种档案绑定和完善指南(粤苗APP)”
(二)接种过程中
1、到现场后,把孩子的健康状况、疾病史等如实告诉接种医生,以便接种医生准确评估能否接种。
(三)接种后
1、在现场留观30分钟,确保意外情况时能及时处置;
2、打完疫苗后要注意休息、健康饮食;
3、如果怀疑身体出现不舒服,必要时及时就医。
为了让孩子更加健康快乐地学习和生活,建立好家庭群体免疫屏障,提高全民防控水平,请广大市民朋友高度重视适龄儿童的健康安全,让监护儿童尽快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给孩子多一层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