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威远摄影作品征稿活动安排一览

社会热点2022-10-10 22:36:25佚名

  内江威远举办“城市严陵、商贸严陵、生态严陵、文化严陵、幸福严陵”摄影活动,面向全社会征稿。

  一、征稿时间

  7月14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威远县严陵镇委员会、威远县严陵镇人民政府

  协办单位:威远县摄影家协会

  三、入围作品数量及稿酬

  (一)相机组(包括无人机):

  一级收藏2幅(组),稿酬各800元,证书一册

  二级收藏4幅(组),稿酬各600元,证书一册

  三级收藏8幅(组),稿酬各400元,证书一册

  优秀作品36幅(组),稿酬各200元。

  (二)手机组:

  一级收藏1幅(组),稿酬各400元,证书一册

  二级收藏2幅(组),稿酬各300元,证书一册

  三级收藏4幅(组), 稿酬各200元,证书一册

  优秀作品20幅(组),稿酬各100元。

  评选要求:同一作者获三级收藏和优秀作品的数量不限,获一、二级收藏作品的作者不得重复。

  四、评选办法

  由活动组织单位成立评审小组,评审小组成员三分之二由县摄影家组成,三分之一由主办单位派员组成。

  五、投稿细则

  (一)拍摄主题

  围绕“城市严陵、商贸严陵、生态严陵、文化严陵、幸福严陵”主题,记录和反映严陵镇辖区内自然生态、人文景观、民俗风情、历史古迹、文化遗产、经济发展、城市建设、商贸物流、事业繁荣、社会进步等内容。通过珍贵的镜头影像,留存严陵这片热土前进的轨迹,增进人们热爱严陵、建设严陵的信心与热情,用我们的双手创造更加幸福美好的明天。

  (二)征稿方式

  投稿邮箱:253825842@qq.com,也可将作品拷贝到严陵镇政府机关川五楼文化综合服务中心,联系电话:13518481377。

  (三)作品要求

  1.本次摄影征稿活动采用实名制,应为作者本人独立完成的原创作品,不得抄袭、拷贝他人的摄影作品,不得假冒他人姓名投稿。一经发现取消其参评资格。

  2.投稿作品须为数码电子文件,时间为2020年1月1日以后拍摄的摄影作品,单幅、组照、航拍、接片均可。组照(不超过6幅,按1幅计)不单设奖项。

  3.投稿作品一律为JPG格式,长边不小于3000像素,分辨率不小于200dpi,数据量不小于4MB(手机不小于2.5MB)。作品只作亮度、对比度、饱和度调整,不得作合成、添加以及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4.每位作者投稿作品不超过20件,同一作者的多个作品请一次性投稿。投稿作品请注明:标题+拍摄地点。交稿时将作者姓名、联系方式与作品一并传到投稿邮箱。

  5.本次摄影投稿分相机拍摄和手机拍摄。

  六、法律声明

  1.投稿者须拥有作品完整的著作权,并获得照片中所包含人物肖像权的使用许可,同时须保证上传照片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及其他合法权益;作品涉及的肖像权、名誉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均由投稿者本人承担,主办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2.主办方一经接到包括有关照片肖像权、著作权等相关投诉,或者发现投稿作品中包含前条规定之违反内容时,将立即删除相关照片并把相关投诉转送至上传人(即投稿者),由投稿者自行解决相关投诉并承担费用。

  3.应征作品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规定,不得含有任何涉嫌国别歧视、民族歧视、种族歧视、宗教歧视或者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和风俗良序的内容。

  4.评选结束后,入围作品将进行橱窗展览或巡回展出。投稿者同意主办单位拥有参赛作品的使用权(著作权仍由作者拥有),可以将该作品用于展览、展示、出版、媒体网络宣传等用途署具作者姓名,不另付稿酬。

  5.投稿者填报信息和提交投稿作品之行为,应视为该投稿者充分理解本活动之内容,同意活动组委会拥有本活动规则的最终解释权,并承诺接受本活动规则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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