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国内外疫情形势严峻复杂,为强化我市外防输入工作,保障广大市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专家组研判,市应对疫情领导小组指挥部决定,即日起从严管控疫情重点地区抵(返)伊人员。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新疆、内蒙古等重点涉疫省份抵返伊人员,严格落实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每日“抗原+核酸”双检测措施。
二、除新疆、内蒙古等省份外,涉疫地市中涉疫县(市、区、旗)抵返伊人员,严格落实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每日“抗原+核酸”双检测措施;涉疫地市其他地区抵返人员严格落实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每日“抗原+核酸”双检测措施。
三、除新疆、内蒙古等省份外,非涉疫地市抵返伊人员,严格落实3天居家健康监测、每日“抗原+核酸”双检测措施。7日内不聚集、不聚会、不聚餐,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及时主动向社区报告,按规定就医。
四、所有抵返伊人员要提前2天向社区、村、林场和单位报备,抵达后第一时间主动报告。因迟报、瞒报、虚报或未按规定落实防控措施,将视情节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予以追责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
五、全市各县(市)区要统一管控政策,不得擅自加码和降低标准。市、县两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动态调整相关政策措施。
伊春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