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长四川外出务工人员健康申报证明有效期的通知
各市(州)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办公室: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依法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发〔2020〕28号)要求和疫情形势变化情况,从2月26日起出具的《四川外出务工人员健康申报证明》有效期由3天延长至14天。
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28日
社会热点2022-10-09 03:42:15佚名
关于延长四川外出务工人员健康申报证明有效期的通知
各市(州)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办公室: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依法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发〔2020〕28号)要求和疫情形势变化情况,从2月26日起出具的《四川外出务工人员健康申报证明》有效期由3天延长至14天。
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