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农村举办“坝坝宴”需要申请吗 四川最新通知不举办坝坝宴

社会热点2022-10-08 21:55:33未知

  按照《办法》要求,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应当选择取得农村集体聚餐食品摊贩登记卡的承办者提供服务。

  举办者应当在集体聚餐举办前2日,以纸质或者电子形式向聚餐活动所在地食品安全信息员(协管员)报告并填写《绵阳市农村集体聚餐报告表》,载明就餐时间、累计餐次、累计就餐人数、场地条件、主要菜品以及是否聘请承办者、所聘承办者的登记卡和健康证明以及食品安全培训等信息。

  《办法》对农村集体聚餐承办者实行登记管理制度。

  农村集体聚餐承办者应当按照《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规定,取得食品摊贩登记卡,确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登记时,应当向经营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住所、联系方式、从业人员名单以及健康体检合格证明、食品安全培训情况等资料(纸质或电子形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予以登记,发放食品摊贩登记卡(纸质或电子形式)。

  农村集体聚餐承办者取得食品摊贩登记卡后,方可从事上门加工服务;农村集体聚餐承办者取得食品摊贩登记卡后,应当参加食品监督管理部门举办的食品安全知识年度培训和考核,考核不合格,不得承办农村集体聚餐。

本文标签: ,承办者  ,登记卡  ,摊贩  ,农村集体  ,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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