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应该暂缓接种新冠疫苗?
(一)任何原因(感冒、伤口感染、局部炎症)引起的发热(腋下体温≥37.3℃)。
(二)痛风发作、重感冒、心梗、脑梗等疾病急性发作期。
(三)恶性肿瘤患者手术前后,正在进行化疗、放疗期间。
(四)头痛、头晕、恶心、呕吐、胸闷、胃部不适等,暂缓接种,查明原因后再考虑是否接种。
(五)荨麻疹发作期,有皮肤瘙痒症状。
(六)诺如病毒或其他病毒引起的急性腹泻。
(七)各种疾病的急性期、慢性疾病的活动期。
部分免疫抑制药物(包括免疫相关的生物制剂使用期)使用期。
如:大剂量糖皮质激素治疗结束后1个月;利妥昔单抗治疗的患者,末次剂量5个月内或B细胞数量恢复正常前;白血病化疗患者化疗结束6个月内;造血干细胞移植患者,移植后1年内暂缓接种,1年后需检测免疫功能正常方可接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