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不能出门,还可以申请救助吗?
可以。疫情期间临时救助倡导不见面审批。可通过图片、视频、录音、证照快递等非接触方式提供相关证明,确需签名的文书待防疫期结束后补充完善。防疫期间取消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等环节,待疫情解除后完善相关手续。但需提醒的是,申请人必须诚信申报,如实提供家庭经济状况有关信息,不得隐瞒和虚报,积极配合民政部门工作。如申请人因弄虚作假或隐瞒收入、财产状况,骗取临时救助的,经民政部门查实后,将依法追回救助金和物资。同时将其失信信息向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归集,并依法采取惩戒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疫情过后还可以申请这些临时救助吗?
疫情期间的临时救助政策是非常时期的特殊安排,适用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临时救助及相关事务管理。疫情解除后,按我市原临时救助相关政策执行。具体可咨询各区县民政部门。
咨询电话:
历下区民政局0531-88151215
市中区民政局0531-82078695
槐荫区民政局0531-87589342
天桥区民政局0531-85872761
历城区民政局0531-66899191
长清区民政局0531-87223612
章丘区民政局0531-81295725
济阳区民政局0531-84238855
莱芜区民政局0531-76128956
钢城区民政局0531-75703558
平阴县民政局0531-87883967
商河县民政局0531-84870020
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发展保障部0531-88871708
南部山区管委会社会事务管理局0531-88112721
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委会社会事业部0531-66604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