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维护人民群众正常生活秩序,经邹平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研究同意,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现就餐饮行业有序恢复堂食通告如下:
一、严格控制人流密度。只开放包间,就餐人数不得超过餐位数50%,就餐时采取隔位错位就餐等措施,暂不开放酒店大厅;通过在候餐区、取餐区、结账区等人员易聚集区域划设“一米线”,以及顾客预约、限流、限时等措施,避免人员聚集;为顾客提供“分餐位上”“分餐公勺”“分餐自取”和打包等服务。
二、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各餐饮经营单位安排专人在入口处严格落实“一扫三查一测”制度(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及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对于无智能手机或不会操作智能手机的老年人等群体,做好人工服务引导及相关登记工作。
三、严格从业人员管理。餐饮经营单位恢复堂食前,做好工作人员风险、食品卫生安全排查工作,疫情重点地区的工作人员暂不返邹上班,建立健全员工健康档案,落实“应检尽检”防疫措施,接触进口冷链食品的员工,每7天进行2次核酸检测,其他员工每周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四、严格落实消毒消杀。餐饮经营单位恢复堂食前,须对经营场所、设备设施、餐饮器具等进行全面彻底消毒消杀,持续做好加工场所和经营场所通风消毒工作,并建立健全消杀记录。
五、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各镇(街道)、开发区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督促餐饮单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市场监管、公安部门要严格履行监管责任,加强对餐饮经营单位的督导检查,确保餐饮行业有序恢复堂食。对恢复堂食后不按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立即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通告自4月28日起实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感谢广大市民的理解、支持和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