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起齐河恢复餐饮堂食经营
全县餐饮服务单位:根据当前我县疫情防控形势,经齐河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研究同意,自5月18日起,全县餐饮服务单位经验收核准后,恢复常态化堂食经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好“四看一测”制度。申领场所码,在经营场所入口醒目处张贴,每天安排专人对进店人员进行查验,对“亮黄牌”(7天未核酸检测)或“带星码”(14天中高风险旅居史)人员或发现有发热、咳嗽、呼吸道感染等症状的,一律不允许进入餐饮场所,并第一时间上报所属乡镇(街道)。
二、要确保店内环境卫生安全。做好通风消杀和卫生清洁工作,从业人员必须做到全程佩戴口罩上岗,按时参加核酸检测,落实晨午检并做好记录。
三、严格限制就餐人员数量。就餐人数不超过最大客流量的70%,大厅桌间距离1米以上或隔桌就餐,每桌用餐人员不得超过10人,每个包间限一桌。承办5桌及以上聚集性餐饮活动的餐饮服务单位提前1天向属地市场监管所报备。
四、提倡电话订餐、网络订餐、限时就餐、防止门店扎堆聚集,倡导文明就餐,使用公筷公勺。各餐饮单位要压紧压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切实将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要求落实到位。各餐饮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为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力的,一经查实,从严处罚。
齐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