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城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通告(2022年第13号)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方案》精神,经专家研判,我区部分封控区已满足解封条件。经泉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批准,鲤城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决定:
自2022年3月31日起,对鲤城区开元街道北门青秀园,鲤中街道百源路20号,鲤中街道中国银行宿舍1幢2梯,江南街道新天·百纳苑1号楼解除封控。
自2022年4月1日起,对鲤中街道富临新天地2期1号楼,鲤中街道美食街123号(金威公寓),鲤中街道义春前街33、33-2号,临江街道大隘门5、7、7-4、9、9-1、13、14、15号、寮仔街11-1、11-2、11-3、11-4、12、14、15、16、17、18、21、22、22-2、22-3号、池仔乾12、13、16、18号、土虱巷2、4号,临江街道斗门头18、18-1、20、20-1、20-2、22、47、49、51号,临江街道土地后49号、伍堡街1、3、5、7号,海滨街道金山东巷17、19、21号,金龙街道中骏商城3号楼、4号楼(方隅公寓)解除封控。
解封不等于解除防控措施,封控区解封后,居民要实行7天健康管理,每日进行体温自测和健康监测,不出小区,不去公共场所、不去人员聚集场所,并严格按照鲤城区现行的防控工作要求,配合落实相应管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