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区疫情应急指挥部通告(2022年第26号)
为统筹做好全区疫情防控工作,有序恢复经济社会发展,保障群众生活需求,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经研究,决定有序恢复部分场所经营活动,具体通告如下:
1.有序恢复部分场所经营。
区域内各类商超、农贸市场、便利店、理发店、商铺、餐饮、小修理店(含规模较小的汽车、摩托车修理店)等商业经营场所,在严格落实测温、验码、戴口罩、限流、保持1米间距等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有序恢复经营活动。各类经营场所(餐饮除外)按正常消费人数的70%限流控制进场消费。
各类餐饮机构按50%限流开放,可提供包厢服务但要间隔而坐,禁止各类“办桌”集体聚餐,外卖配送一律采取“无接触配送”方式并加贴“食安封签”。
经营者及从业人员14天内未参与核酸检测的一经发现一律关停并严肃查处;未能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五项措施的,一律关停整顿;未能在开业前对经营场所进行环境消杀的,一律暂缓营业;未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的,一律不得开业;经营者因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造成疫情发生的,防疫费用一律由经营户自行承担并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2.环境密闭场所仍暂不允许经营。
全区KTV、电影院、棋牌室、网吧、酒吧、歌舞厅、台球室、足浴场所、游泳场馆、健身场馆等人员密集、环境密闭的场所暂不允许营业,学生儿童托管机构、线下教育培训机构等继续暂停服务。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泉州台商投资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2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