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是谁

社会热点2022-10-05 05:01:05佚名

  莆田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

  特别扶助对象是城镇和农村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家庭的夫妻。扶助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女方年满49周岁;

  (三)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

  (四)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

  省级人口计生部门依据上述基本条件和国家人口计生委的有关政策解释,结合本地相关法规、规章和政策,制定特别扶助对象确认的具体政策。

本文标签: ,子女  ,对象  ,病残  ,独生子女  ,莆田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