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萧县对学校疫情防控的通知 宿州疫情防控通告文件

社会热点2022-10-05 02:24:52佚名

  发布时间:2022年3月15日

  根据萧县教育体育局发布的关于做好当前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近期,国内疫情多点散发,吉林、青岛等地发生校园疫情,宿州市埇桥区、泗县分别发现一例无症状感染者,防疫形势异常严峻复杂。为贯彻落实好全国、省、市、县有关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严格学校疫情管控,切实做到“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守护好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做好当前全县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落实学校主体责任。

  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做到守土有方、守土尽责。县教体局和乡镇中心学校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进一步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指挥机制,落实好属地防控要求,绷紧疫情防控之弦。

  二、加强校门疫情管控。

  严格执行校园封闭式管理,外来人员非必要不进入校园,对必要入校人员严格核实身份,严格落实“戴口罩+亮码(健康码)亮卡(行程卡)+测温+实名登记”制度,强化校门区域进出人员口罩佩戴管理。

  三、加强师生健康监测。

  积极配合卫健部门按规定做好师生员工核酸检测工作。认真做好疫情防控“日报告”“零报告”。严格落实师生员工的晨午(晚)检、因病缺勤(课)追踪登记和复课查验等制度,密切关注师生员工健康状况,落实“四早”要求。

  四、做好个人疫情防护。

  师生员工非必要不离萧,确需离萧的要严格落实报备制度,县直学校由校长签批,乡镇学校由乡镇中心学校校长签批,返回后要严格落实属地疫情管控要求。要提醒和教育师生员工出行时自觉加强个人防护,增强防护意识,落实防护措施。

  五、加强重点场所防控。

  严格落实学校食堂、宿舍、教室、图书馆(室)、体育馆、实验室、公共卫生间、校门保安室(传达室)等校内重点场所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环境消杀、通风换气、卫生清洁等工作。校内运动、艺术场所继续停止对外开放。

  六、坚持家校协同防控。

  积极引导广大家长在校门口接送学生时佩戴口罩。加强师生员工及其共同居住人员健康监测,特别是有家庭成员从境外、省外、中高风险地区返回的要第一时间报告。

  七、强化校园物防措施。

  不从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邮购、快递物品,避免自行网购、代购进口冷链食品和进口水果以及其它进口物品。加强规范化收取快件的宣传教育。快递、外卖等原则上不进校。

  八、加强聚集性活动管理。

  严格落实市防控办《宿州市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通告(2022年第2号)》的要求。坚持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暂停举办大型会议、线下培训活动,提倡各类会议、培训采取线上举办,学校近期暂停组织研学旅行、春游等集聚性的活动;如确需举办的活动,应报请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并严控人数、规模、时间,严格落实各项防疫措施。

  九、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完善学校突发应急处置预案、指挥体系和舆情管控工作机制,近期开展一次由校长负责指挥的校园疫情防控应急演练,不断完善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应急预案能够随时启动。

  十、加强值班值守和督导检查。

  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制度,落实舆情管控措施。遇涉疫紧急状况,要及时主动对接属地疫情防控部门和报告县教体局,并启动应急预案,科学、高效处置突发疫情事件,按规定快速报送信息,并做好舆情应对工作。各乡镇中心学校要联合属地执法部门加强对学校、教育部门审批的社会培训机构督查,压实责任,确保校园及社会培训机构安全稳定。

本文标签: ,疫情  ,防控  ,学校  ,师生员工  ,属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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