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1年7月6日起,有南京市江宁区、溧水区旅居史的来(返)浔人员,须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报告,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实施14天集中隔离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居家健康监测结束时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自2021年7月21日起,除江宁区、溧水区外南京市来(返)浔人员需提前向社区、单位报告,入浔时须持有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浔后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如不能提供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须由社区、单位组织其第一时间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出来前不能流动。
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暂缓来(返)江西,已来(返)江西人员按照填平补齐原则实行“14+7”健康管理措施。
“14+7”健康管理措施:即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居家健康监测结束时再进行核酸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