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7日23:03接九江市疾控中心转发宁波市疾控中心协查信息,我县郑某被确认为新冠病例同车厢人员,判定为密接人员。
接到协查信息后,我县迅速开展排查和流调相关工作。目前,郑某已经落实集中隔离措施,经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对已排查出郑某的次密接者均按要求落实了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为了堵塞全县防控漏洞,提醒其他有共同活动轨迹人员落实防控措施,现将密切接触者郑某在我县的活动轨迹通告如下:
请与该密切接触者郑某在上述时间段及地点活动轨迹有交集的相关人员,立即向当地社区(村组)或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就地等待落实相关防控管理措施,如经排查为次密接者需落实集中隔离,排查为一般接触者需做好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腹泻等不适症状,要立即报告本社区(村组)或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如有瞒报、缓报,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望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相关疫情防控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积极主动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修水县防控指挥部办公室:0792-7683316或17307923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