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17日上午,湖口县接浔阳区疾控中心的协查函,函告该区密接者俞某曾于3月15日在我县活动。接函后,我县迅速响应,立即开展流调,启动排查管控等工作。
俞某3月15日轨迹如下:
14时22分 在九江荷花垅站乘坐湖口至九江城际公交车前来湖口;(车牌号:赣G07759D,九江汽车站发车时间:14时20分,高速路口站发车时间:14时28分,到达高速路口站时间14时51分)
14时57分 俞某到湖口县供电公司办事;
16时17分 俞某在高速路口站乘坐湖口至九江城际公交车返回九江。(车牌号:赣G07519D,湖口汽车站发车时间:16时12分,高速路口站发车时间:16时24分,到达九江荷花站时间:16时48分)
在此提醒广大居民,有在同一时间乘坐以上两趟公交或与俞某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请立即向县指挥部办公室或县疾控中心报告,配合落实疫情管控。
如有隐瞒不报的,一旦造成严重后果,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湖口县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电话:0792-6322246
湖口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4小时咨询电话:0792-6324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