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内、省内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有效阻断疫情在餐饮企业的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现就全县餐饮服务通告如下:
一、自2022年4月11日起,全县范围内餐饮服务单位暂停堂食经营,除提供食品外卖、外带服务外,不得向消费者提供经营场所就餐服务。
二、外卖人员取(送)餐期间全程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早晚两次体温监测,做好个人卫生。
三、各餐饮服务单位要对食品加工场所进行全面消杀清洗,食品各类相关工具、用具进行全面清洗消毒。
四、各餐饮服务单位严格执行食品从业人员晨午检、餐饮具清洗消毒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本通告自即日起施行,解除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