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高
女性身高158cm以上,合格。条件兵身高条件按有关标准执行。
体重
符合下列条件且空腹血糖<7.0mmol/L的,合格。
女性:17≤BMI<24。
BMI≥28须加查血液化血红蛋白检查项目,糖化血红蛋白百分比<6.5%,合格。
注:(BMI=体重(千克)除以身高(米)的平方)
视力
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5,不合格。条件兵视力合格条件按有关标准执行。
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8,需进行矫正视力检查,任何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8或矫正度数超过600度,不合格。
屈光不正经准分子激光手术(不含有晶体眼人工晶体植入术等其他术式)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任何一眼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检查正常,除条件兵外合格。
色弱色盲
色弱、色盲,不合格。
能够识别红、绿、黄、蓝、紫各单色者,陆勤人员合格。
纹身
面颈部文身,着军队制式体能训练服其他裸露部位长径超过3cm的文身,其他部位长径超过10cm的文身,男性文眉、文眼线、文唇,女性文唇,不合格。
扁平足
手指、足趾残缺或畸形,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重度皲裂症,不合格。
痔疮
环状痔、混合痔,不合格。
2个以下且长径均在0.8cm以下的混合痔,合格。
腋臭
重度腋臭,不合格。
轻度腋臭,条件兵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