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开发企业和代理销售机构如有要求或诱导购房人向个人账户、非资金监管账户交存房款的行为,请购房人要立即停止缴纳房款,并拨打电话进行投诉反映:
1.赣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赣州市章贡区):0797-8287009;
2.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地产管理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0797-8379356;
3.赣州蓉江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赣州蓉江新区):0797-8165635。
赣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风险提示:切勿贪图打折诱惑,避免陷入重大风险;当开发企业收取购房者的购房款,长时间不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可能造成“一房多卖”“延期交付”“停工烂尾”等风险。未将购房款存入商品房资金监管账户内的,不能进行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购房者的权益将无法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