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费标准
1.9座以下客车、2.5吨以下货车1.5小时内免费停放,超过1.5小时以上2小时(含)以内收费5元/车.次,超过2小时以上每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24小时内最高不超过20元。
2.9座以上客车(含9座)1.5小时内免费停放,超过1.5小时以上2小时(含)以内收费6元/车.次,超过2小时以上每小时加收2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24小时内最高不超过30元。
3.新能源汽车3小时内(含)免费停放,超过3小时以上4小时(含)以内收费2.5元/车.次,超过4小时以上每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24小时内最高不超过10元。
4.9座以下客车包月,每辆每月120元。
二、军车(含武警车辆)、警车、消防车、救灾抢险车、环卫清运车、救护车、市政工程抢修车、证件完备残疾人专用车辆、殡葬车等执法执勤车辆免收停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