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需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1.为近6个月内拍摄;
2.正面像,头和脸不歪斜或侧转,头发不遮挡五官;
3.不戴有色眼镜、婚纱,不戴头饰、帽子,少数民族当事人是否免冠从习俗;
4.不穿露肩或吊带上衣;
5.照片应为同一底版,背景为红色;
6.头部应占照片的2/3;
7.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拒绝使用婚纱照、剧照、艺术照、浓妆照、表情夸张及穿戴有损严肃性服装饰物的照片;
8.双方合影照片3张,大小为2寸(宽5.3cm×高3.5cm)。
特别提示
1.影楼和民政局都有结婚证件照拍摄服务。影楼可多次拍摄,可能会提供服装,但价格贵且容易得到不规范的照片;而民政局现场拍摄照片规范,价格相对便宜,但不提供服装,人数多,一般不重复拍摄。
2.照片必须真实、清晰,不能使用经过后期合成技术处理过的照片,艺术照、婚纱照等照片也不行。
3.结婚证照片不宜化妆,若是坚持,应以清谈为主,并且不能与本人差距较大,否则拍出的照片会与现实状态不符。登记结婚时,如果工作人员看照片时与本人有差异会被拒绝办理。
4.结婚登记照片对服饰款式不做硬性要求,衣着得体就行。但拍照时不能带帽、发型不能遮住额头、歪着脸。比较推荐白衬衫,因为照片背景要求是红色,其拍摄效果更佳。
5.对于结婚证照片的严格要求是防止他人伪冒,同时也是为了避免持证人在日后使用时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