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4日0-24时,衡阳市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新增确诊病例4例,新增重症病例0例,新增死亡病例0例,新增出院病例1例。其中:
新增确诊病例中,衡山县2例、蒸湘区1例、祁东县1例。
截至2月4日24时,衡阳市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39例,累计报告重症病例7例,现有重症病例2例,死亡病例0例,出院病例5例。其中:
确诊病例中,衡山县7例、衡南县6例、耒阳市6例、衡阳县5例、蒸湘区5例、衡东县4例、祁东县2例、石鼓区1例、常宁市1例、珠晖区1例、雁峰区1例。
目前追踪到密切接触者1512人,已解除医学观察690人,尚有822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新增的个案情况如下:
病例36:胡某某,男,37岁,蒸湘区人。与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1月31日入院治疗,2月4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目前患者病情稳定。
病例37:李某某,女,42岁,衡山县人。与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 2月2日入院治疗,4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目前患者病情稳定。
病例38:曹某某,男,51岁,衡山县人。与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2月2日入院治疗,4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目前患者病情稳定。
病例39:唐某某,男,50岁,祁东县人。无武汉疫区暴露史,无武汉确诊病例接触史,感染途径尚不明,仍在调查。2月2日入院治疗,4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目前患者病情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