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疾控中心3月20日发布防疫健康提醒​

社会热点2022-10-02 21:30:44未知

  衡阳市疾控中心3月20日发布防疫健康提醒

  3月19日,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本土确诊病例1656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2177例。截至3月20日12时,全国共有高风险地区32个,涉及天津、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福建、山东、广东、陕西、甘肃11个省份;中风险地区527个,涉及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广东、重庆、云南、陕西、甘肃20个省份。

  3月19日8时—3月20日8时,浙江省嘉兴市报告新增阳性感染者3例(海宁市2例,平湖市1例)。

  3月20日0时至12时,山东省滨州全市报告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21例,其中阳信县93例、邹平市28例。

  3月20日,湖南省怀化市新增3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系父子3人)。另有3名初筛阳性,目前正在复核。

  近期,全国新增病例数仍在高位运行,我省已有湘潭、长沙、岳阳、邵阳、怀化、永州6个市发生了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清明小长假将至,即将迎来出行和聚会的小高峰。为科学精准防控疫情,严防疫情输入我市,衡阳疾控提醒广大群众: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积极配合落实各项防疫措施!

  1、主动报备行程

  所有外省入(返)衡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及时做好登记报备。有本土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报告省份的入(返)衡人员抵衡后24时之内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并自我健康监测14天。外省入(返)衡人员均应在抵衡后第一时间进行报备,通过湖南健康码首页的“便民服务”中“返湘报备”进行信息报备。

  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如有以下流行病学史的人员除了报备以外,还应第一时间与到达目的地的社区或村委会、住宿酒店进行主动报告:

  ➤近28天有境外旅居史或近14天有高中风险区及其所在县(市、区)、封控区、管控区旅居史的入(返)衡人员

  ➤与感染者轨迹有重合交集的人员

  ➤健康码为“红码”“黄码”

  ➤行程卡显示前14天内到达或途径的城市名的人员称标有“*”星号的人员

  ➤高风险职业人员等重点返乡人员

  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工作单位或所住宾馆酒店民宿报告,主动告知相关旅居史,积极配合做好信息登记、核酸检测、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对逾期不报、故意隐瞒造成疫情传播的或拒不配合落实健康监测措施等,将依法追究个人法律责任。

  2、严格人员离衡管理

  3月18日至4月18日实行“特护期”管理,全市公职人员、企业(园区)员工、学校师生及家长非必要不离衡,确需离开的,严格执行审批和报备制度。请广大市民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有本土病例报告的地区。确需前往的,请务必提前向所在社区(村)和工作单位报告,并做好个人防护;返衡后,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和工作单位报告相关情况,配合做好各项防控措施,不参加大型聚餐聚会活动。出行尽量选择自驾或直达的火车、高铁、飞机等交通方式,减少中转,避免途经中高风险地区。出行前要关注个人健康码情况,健康码为红、黄码的人员,如发现自己健康码有与风险程度不匹配的情况,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当地12320、所在社区或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咨询、申诉。

  入境人员(含中国香港、中国台湾)须在第一入境城市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至少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未满21天者,须在返衡后集中隔离至满21天,再落实7天居家健康监测。口岸接触入境人员、物品、环境的高风险岗位人员,以及集中隔离场所、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口冷链食品加工企业等高风险岗位人员应尽量避免出行,确需出行的须满足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所在单位报备。

  3、倡导清明期间文明祭扫

  大力倡导不跨省、不跨市祭扫,引导群众选择植树绿化、踏青遥祭等方式缅怀逝者,积极推广网络祭扫、鲜花祭扫、家庭追思等文明低碳祭扫方式,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公墓、殡仪馆等场所要提前做好应急预案,落实测温、戴口罩、查验码和核酸检测证明等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4、缩减活动减少聚集

  减少和控制各类培训、会议、赛事、演出、促销、宴席等活动,凡非必要的均应取消、延期或改为线上。确实需要举办的,应缩小规模,按照“一活动一方案”,严格审批。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尽可能缩小规模。承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餐饮单位必须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做好餐厅的通风消毒,确保所有就餐人员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5、加强重点场所防控

  所有公共场所必须迅速按要求申领张贴“场所码”,并安排设立“专职防疫监督员”,确保做到“一门一码”“逢进必扫”,专人管理、逐码查验对执行扫码不到位或防控措施未落实且拒不整改的单位,将采取关停等措施。各类公共场所严格落实测温、扫场所码、核验健康码、通风消毒、督促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加强人流引导,避免人员聚集;城市公共交通、出租车、网约车应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司乘人员做好个人防护;景区景点、餐饮单位、室内公共场所、密闭场所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学校、“一老一小”机构、精神病院、监管场所等特殊单位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实行封闭式管理,禁止人员探视。

  6、加强自我防护

  广大群众要树立“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继续保持随身携带口罩、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文明用餐、咳嗽礼仪、安全距离等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尽量不去人群密集、空气不流通的场所。坚持“人物同防”,尽量避免网购、代购境外及国内有病例报告地区的商品。接收快递时,戴一次性手套,先用75%的酒精或含氯消毒液等擦拭消毒,但切勿大面积喷洒;拆完快递后洗手。

  7、做好健康监测

  关注自己和家人的身体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请勿自行用药,应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尽快到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如实告知14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就诊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8、积极接种疫苗

  接种新冠疫苗是预防控制新冠肺炎传播的最经济、最有效的措施,也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义务和责任,请符合新冠疫苗接种条件的市民尽早主动完成疫苗全程接种和加强接种,携手共筑全民免疫屏障。目前,我市正全力推进新冠疫苗序贯加强免疫,现阶段可在全程接种北京生物、北京科兴中维、武汉生物的新冠病毒灭活疫苗满6个月,且未完成同源加强免疫的18岁及以上人群中实施序贯加强免疫接种。

  特别提醒: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后48小时内,如果没有特殊情况,暂时不要进行核酸检测,避免出现核酸检测假阳性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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