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县重点人员防疫健康服务工作指南
一、对近14天以来,有高风险区或发生本地社区传播的中风险区旅居史者(湖南省电子健康码红码)实行14天集中隔离,并于第1、3、7、10、14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二、对有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旅居史者或潜在密切接触者(湖南省电子健康码黄码)实行7天居家隔离和7天居家自我健康监测,并于第1、3、7、14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三、对有高风险区所在地市旅居史者(湖南省电子健康码黄码)实行14天居家自我健康监测,并第1、3、7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四、对近14天以来,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可能暴露的重点人群(湖南省电子健康码黄码),实行14天居家自我健康监测,第1、3、7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五、对近14天以来,有中风险区所在地市旅居史者(湖南省电子健康码黄码)实行14天居家自我健康监测,第1、7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六、密切接触者和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期间每日核酸检测1次。
七、所有防疫健康服务日期自脱离接触之日算起,采取填平补齐的方式健康服务14天或7天。如开始健康服务的日期已超过应核酸检测日期,则减少检测时间间隔(两次检测须间隔24小时),补全检测次数。如健康服务期间不能完成规定检测次数,则应每天检测一次,直至健康服务结束。
八、居家自我健康监测者凭近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有序出行。
本指南暂供参考,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将根据上级政策,随时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