蒸湘公安依法查处两起涉疫谣言案件
案件一
3月30日18时许,违法行为人罗某满(女,45岁,蒸湘区人)在某微信群里看到一份疑似涉疫中巴车名单,其未经证实就将该名单转发到其所在的业主群。
案件二
3月30日16时许,违法行为人王某辉(男,42岁,蒸湘区人)在道听途说后编造了一条关于衡东大浦不实疫情消息,并发在其公司的“销售部工作群”微信群里。
违法行为人罗某满、王某辉在民警电话通知后,主动到公安机关说明情况并澄清事实,对散布涉疫情谣言的行为悔过认错,积极消除影响。目前,公安机关已对二人依法处理。
社会热点2022-10-02 19:37:21佚名
蒸湘公安依法查处两起涉疫谣言案件
案件一
3月30日18时许,违法行为人罗某满(女,45岁,蒸湘区人)在某微信群里看到一份疑似涉疫中巴车名单,其未经证实就将该名单转发到其所在的业主群。
案件二
3月30日16时许,违法行为人王某辉(男,42岁,蒸湘区人)在道听途说后编造了一条关于衡东大浦不实疫情消息,并发在其公司的“销售部工作群”微信群里。
违法行为人罗某满、王某辉在民警电话通知后,主动到公安机关说明情况并澄清事实,对散布涉疫情谣言的行为悔过认错,积极消除影响。目前,公安机关已对二人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