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蒸湘区违法违规有奖举报活动(衡阳市蒸湘区新闻)

社会热点2022-10-02 18:33:10佚名

  衡阳市蒸湘区违法违规有奖举报活动

  亲爱的企业员工、村(居)民朋友们:

  近年来,因违法违规、违章作业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多发,教训极为深刻。当前,国、省、市正在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百日大会战”专项行动,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决定在全区开展安全生产有奖举报活动。

  一、举报事项

  1. 无证、证照不全或证照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存储、运输甲醇、乙醇(酒精)、汽油、柴油、乙炔、盐酸、硫酸等危险化学品或烟花爆竹活动的;

  2.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蓄电池回收等生产经营活动的;

  3. 非法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

  4.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5.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的;

  6. 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按时按要求落实整改的;强令违章作业的;

  7.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旅游景点、宾馆、饭店、网吧、公园、地下人防工程等人员密集场所、公众聚集场所存在重大火灾事故隐患的;

  8.各类未按规定在事故发生后1小时内上报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或迟报、瞒报、漏报的生产安全事故的;

  9.未按照“安全责任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应急救援到位”要求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

  10.其他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二、不予受理事项

  1.无明确的举报对象或违法行为的;

  2.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举报,举报人在规定期限内向应急管理部门再次提出同一举报的;

  3.应当依法通过行政复议、诉讼、仲裁等途径解决的;

  4.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举报事项。

  三、奖励标准

  对举报重大事故隐患、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按查处违法行为处罚实际执行额的15%奖励举报人,设定奖励上下限额度为:最低450元,最高15000元。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有明确奖励标准的,按上级规定办理。举报不实的不予奖励。

  四、奖励兑付

  按照《蒸湘区安全生产举报受理、处置和奖励办法》兑现奖励;以举报事项结案时间为准,在举报查实并对举报相对人依法进行处理后5日内兑付举报人;多人次举报的,奖励第一时间举报人。

  安全是最大的幸福,望广大市民群众积极运用“有奖举报”这一有力武器,为营造全区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受理单位将严格做好各项保密工作。

  蒸湘区应急指挥中心(设区应急管理局内)24小时举报电话:0734-8827440。

  蒸湘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1年11月22日

本文标签: ,举报人  ,安全生产  ,违法行为  ,生产经营  ,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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