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疫情通报,全文如下:
感染者1:李某,男,47岁,10月1日从外省自驾货车抵长,10月2日初筛阳性,经复核确认阳性,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目前该感染者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感染者2:白某某,男,36岁,10月1日从外省自驾货车抵长,10月2日初筛阳性,经复核确认阳性,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目前该感染者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现正在全面排查以上2名对象的活动轨迹、人员接触情况,已追踪到的密接者等风险人员均已隔离管控和采样,检测结果待出。
经初步流调,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感染者1:
10月1日
7:00 自驾货车经白竹收费站抵达长沙市雨花区,在收费站出口处落地核酸采样;
9:00 经引导到达雨花区跳马镇石燕湖路湖南果鲜汇仓库,在车上等待卸货;
11:45 步行至附近金屏小区凤姐小吃店吃饭;
12:30 返回雨花区跳马镇石燕湖路湖南果鲜汇仓库;
18:00 再次步行至附近金屏小区凤姐小吃店吃饭
18:30 返回雨花区跳马镇石燕湖路湖南果鲜汇仓库,在车上继续等待卸货;
20:20 在车上隔离至闭环转运。
感染者2:
10月1日
11:00 自驾货车经白竹收费站抵达长沙市雨花区,在收费站出口处落地核酸采样;
14:35 经闭环引导到达雨花区红星农批中心外隔离点;
10月2日
5:00 在红星农批中心外隔离点等待至闭环转运。
如与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请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当地疫情防控机构报告,配合做好隔离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工作。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压力持续增大。请广大市民及来(返)长朋友们增强防范意识,严格落实“健康第一责任人”要求,主动履行防疫义务。
1.严格落实入长防疫措施。新疆、西藏、宁夏等地来长货运司乘人员应提前报备,主动落实从入长点到卸货点的全程闭环,卸货后闭环离长;短时间不离长的,应主动接受防疫管理。外省入长人员应提前报备,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来长,并主动配合开展落地核酸检测和第3天核酸检测,在第3天核酸结果出来前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前往人群聚集场所,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2.主动做好个人防护。日常工作生活中,要戴好医用一次性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勤消毒、少聚集、保持社交距离、主动接种疫苗、进入公共场所扫“湖南场所码”。
3.倡导国庆期间就地过节。倡导广大市民在国庆假期就地过节,减少跨市出行,原则上不出省,不前往有中高风险地区或本土疫情社区传播的地市。
4.各级各类聚集性场所及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引导督促广大居民朋友做好扫码、戴口罩等防疫措施。
长沙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0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