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县禁捕退捕新政策 湘阴县禁捕退捕渔民

社会热点2022-10-02 07:18:27佚名

  一、南洞庭湖大口鲶青虾中华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横岭湖省级自然保护区以及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为禁止垂钓区。

  二、湘江湘阴段、资江湘阴段及其支流(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除外)可为休闲垂钓区。休闲垂钓区垂钓限“一人一杆、一线一钩”,钓获小于最低可捕标准的幼体及禁捕品种应放回原水体(外来入侵物种除外)。严禁休闲垂钓渔获物买卖交易,有交易行为的视同非法捕捞。

  三、休闲垂钓区禁止有以下行为:采取一人多杆、多线多钩、长线多钩、单线多钩等方式进行垂钓;使用有毒有害饵料进行垂钓;使用船舶、排筏等水上漂浮物进行垂钓;使用可视探鱼设备和视频装置垂钓、锚鱼;垂钓江豚、中华鲟、胭脂鱼等水生野生保护动物及幼鱼苗。

  四、垂钓人员应当文明垂钓,积极配合和服从相关县直部门和沿江沿湖乡镇(街道)的管理,及时处理垂钓地的废弃物,避免污染环境。同时,垂钓时应注意人身安全。

  举报电话:0730-2577110。

本文标签: ,湘阴  ,保护区  ,水源  ,洞庭湖  ,排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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