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县疫情防控政策(2021年12月28日发布)
一、主动报备
对12月12日以来有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旅居史、12月14日以来有云南省昆明市旅居史、12月20日以来有陕西省渭南市旅居史、12月21日以来有贵州省铜仁市旅居史、14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所在地市或有本地感染者发生但暂未划定中高风险区所在地市旅居史的入湘返湘人员,必须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备,按要求配合落实隔离、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相关防控措施。
二、主动检测核酸
外省入湘人员均需查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湖南省居民健康卡。有本土病例发生的地区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入湘返湘人员须持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计算)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抵湘后24小时内做一次核酸检测。建议其他省份入湘返湘人员到达我县第一目的地时持有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者入湘返湘后主动做一次核酸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