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复工最新通知 襄阳市急救中心迁建项目

社会热点2022-10-01 18:58:37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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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当前,全省疫情防控正处于最吃劲的关键期,疫情形势开始出现积极变化,但总体形势仍然严峻复杂。为巩固和扩大疫情防控效果,坚决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湖北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机制的有关规定,现就继续延迟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省内各类企业先按不早于3月10日24时前复工。涉及保障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公共事业运行必需(供水、供电、油气、通讯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等行业)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除外。复工企业要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依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企业防疫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坚决防止聚集性感染。

  二、省内大专院校、中小学、中职学校、技工院校、幼儿园延期开学。具体开学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经科学评估后确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三、广大居民(包括在湖北探亲访友休假的外地人员)应严格遵守现居住地疫情防控要求,尽量减少出行,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做好居家环境卫生。出入公共场所必须佩戴口罩,对不听劝阻的人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四、各地各单位要认真落实本通告要求,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切实把各项疫情防控和服务保障措施抓实、抓细、抓落地,确保社会大局平稳有序。

  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继续理解配合、积极参与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坚定信心、同舟共济,守望相助、共克时艰,合力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

  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20日

  扩展阅读

  关于做好移动“菜篮子”安全配送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移动“菜篮子”精细化管理,强化安全配送,统筹推进战疫情、保供应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全配送工作范围

  超市、菜市场、批发市场、电商企业、社区便民店等开展移动“菜篮子”配送工作的企业,其他直接参与移动“菜篮子”配送工作的相关单位和人员。

  二、加强人员健康管理

  (一)配送单位要储备充足的口罩、测温仪、消毒剂、酒精、一次性手套、隔离服等防疫物资,员工上岗必须佩戴口罩、一次性手套,有条件的穿戴隔离服、护目镜。

  (二)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台账,每日记录从业人员体温(不少于两次)、询问是否有干咳、胸闷、乏力等症状并做好登记,不得带病上岗。

  (三)批发市场严格落实体温检测,不得向体温异常商家分销货品。

  三、加强货品安全管理

  确保配送货品质量合格,价优量足。蔬菜、水果等要尽量新鲜未变质。所有打包好的货品要用塑料袋密封好并用酒精消毒。

  四、加强配送车辆安全管理

  (一)做好配送车辆的清洁消毒。配送车辆在配送前和配送后均要进行清扫清洁,喷洒消毒液,并避免消毒液污染商品。

  (二)配送车辆必须购买保险,不得带故障运行,驾驶员须具有准驾车型资质,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五、加强配送环节安全管理

  (一)做好物资配送、分拣、包装场所的清洁消毒。物资配送场所在配送前和配送后均要进行清扫清洁,并喷洒消毒液。地面垃圾、杂物随时清理清扫。场内垃圾容器做到每天清洗、消毒。现场应临时摆放有害垃圾桶,用于投放使用过的口罩等防疫物品。配送场地严格禁止除工作人员以外的人员进入,保持门窗通风。

  (二)做好配送物资接收场所的清洁消毒。各小区要指定专区领取配送物资,配送车辆到达领取点后,要做好物资摆放场所的清扫清洁和消毒防护,并对货品外包装喷洒酒精。

  (三)做好领取物资人员的防护防控。分发物资人员佩戴口罩、一次性手套。领取物资人员一律戴口罩,并间隔一米排队逐人领取,不可聚集扎堆聊天或哄抢领取。小区配送业务量大的,分批通知人员领取,减少人员聚集。

  六、相关要求

  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要按照《襄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市场供应组关于城乡开展移动“菜篮子”全覆盖工作的指导意见》(襄防指供发(2020)3号)文件要求,加强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指导社区、配送主体共同落实移动“菜篮子”安全配送相关要求。对辖区内不符合安全配送要求的企业严肃整改到位。市商务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督导组将重点督查安全配送工作,对落实不到位、造成疫情防控不利局面的商务部门通报批评并问责追责。

本文标签: ,疫情  ,防控  ,菜篮子  ,物资  ,消毒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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