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房地产行业售楼场所复工备案流程

社会热点2022-10-01 17:04:47未知

  襄阳市房地产行业售楼场所疫情防控指导手册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文件及会议要求,做好企业复工后的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广大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推动全市房地产行业销售场所稳步有序开门营业,依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襄阳市区建设工程项目疫情防控和复工指引》的通知,结合房地产售楼部实际情况。制定本指南。

  备案程序

  1.自查:开发企业及营销代理机构对照复工条件开展复工前的全面自查,填写《项目复工自查及申请表》

  2.申请:

  (1)向市住建部门备案。经自查符合复工条件的,向市住建部门申请备案。

  (2)向疫情防控部门备案。售楼人数在100人以上(含100)的项目,向所在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售楼人数在100 人以下的项目,向所在街道疫情防控领导机构备案。

  (3)报备的材料。需提交《项目复工自查及申请表》和《复产复工企业疫情防控承诺书》(等材料。

  3.核查:市住建部门收到项目复工备案申请后,邀请辖区疾病防控专业人员到项目进行现场核查,填写《项目复工审核表》,结合疾病防控专业人员的审核意见,符合复工条件的,报市住建局申请复工。对经现场核查未达到复工条件的,责令项目整改,整改完成后应重新申报。

  4.督查:市住建局将组织督查组,对已复工售楼部随机督查,重点督查以下事项:

  (1)项目复工是否履行备案手续,是否经核查通过。

  (2)项目防疫措施是否完全落实。

  (3)防控机制是否到位:指挥机构、防控方案、防控措施是否落实到人。

  (4)员工排查是否到位:是否落实员工实名制登记及每日体温健康排查。

  (5)设施物资是否到位:防疫物资储备是否满足现场使用需要。

  (6)内部管理是否到位:项目管理班子、巡查纠察队员是否按要求履职。督查中如发现不符合复工条件的,立即责令停止施工,责成监督机构跟踪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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