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漳县关于外出务工及省内市外滞留在漳人员返程工作通告
为了切实做好外出务工及滞留在漳人员返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县政府成立了工作组,工作组由县人社局牵头,县政府办公室、各镇(区)人民政府、县交通局、县公安局、县卫健局、县扶贫办、县招商服务中心等单位组成,共同做好南漳县外出务工及滞留在漳人员返程工作。
2、有明确接收单位的外出务工人员向所在村(社区)申报,各镇(区)汇总后报县人社局汇总,由县政府与企业所在地县(市、区)政府协调好后,分自驾和公共交通两种方式出行(同目的地20人以上),公共交通由县政府统一安排。
3、无明确接收单位但计划外出务工人员,可向所在村(社区)申报,各镇(区)汇总后报县人社局汇总。一是
关注《南漳发布》上县内企业招聘信息,可自行联系应聘;二是县外企业用工由县人社局与企业对接后组织招聘,达到一定规模后统一组织外出务工,公共交通由县政府统一安排。
4、本次滞留在漳人员返程仅指原居住地在湖北省内襄阳市外并取得湖北绿色健康码的人员(襄阳市内人员凭镇级证明自行返程),各镇(区)报县人社局汇总,经县政府与当地县(市、区)政府协调好后,由县交通部门通知本人返程。滞留在漳湖北省外人员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再做安排。
5、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