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襄阳规定只有购买新建商品房也就是一手房时,需要缴存维修资金。不过,修改后目前正在公示的襄阳市住宅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二手房或许也将需要缴存维修资金。
一、最新进展
襄阳市住宅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已设立维修资金账户的物业管理区域,业主维修资金分户账资金余额不足首期缴存额30%的,应当及时续交。
(图源:图虫 ID:650477031877378054)
二、具体要求
1、房屋所有权转让时,未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维修资金专户的,或业主分户账面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足首期缴存额的30%的,业主应当进行补缴和续缴。这表明,新办法一旦实施,买卖二手房也将涉及到缴存维修资金。
2、此外,修改后的襄阳市住宅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还提出,开发建设单位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竣工验收备案时,应当按照实测的分户建筑面积将首期维修资金一次性缴存至维修资金专户。
3、建设单位未将首期维修资金一次性缴存至维修资金专户的直接从预售资金中扣除,并在物业交付使用时向业主收取,未按本办法规定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房屋购买人,开发建设单位或公有住房售房单位不得将房屋交付购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