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个人信用积分管理职能部门如何分工?

社会热点2022-10-01 13:21:57未知

  2020年11月2日,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襄阳市个人信用积分管理办法(试行)》。

  《办法》规定,在襄阳市行政区域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常住户籍人员和已办理居住证满1年的非户籍人员,均采取计算“襄信分”的方式对个人信用进行管理。

  问:个人信用积分管理职能部门如何分工?

  答:分工方式如下所示:

  1、襄阳市信用办负责统筹全市个人信用积分的标准制定、目录编制、模型设计、信用评价、异议受理、推广应用、授权查询服务等工作。

  2、襄阳市大数据部门负责公共数据资源体系建设工作。

  3、信用信息提供主体负责将信用信息共享至市大数据平台,并对提供的信用信息真实性、合法性、时效性负责。(信用信息提供主体,指全市各级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各级组织,以及公共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群团组织等)。

  4、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通过技术交换手段,从市大数据平台获取个人公共信用信息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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