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已成功预约首针和第二针、第三针应接种的人员仍可按预约时间前来接种。
拓展信息:
问题一:接种名额能不能转让?
答:一旦预约成功,接种名额仅限本人使用,不得以疫情形势、个人原因等任何理由进行转让。首针接种须持本人有效证件和预约成功信息前来接种。
问题二:疫苗已预约成功,能不能提前接种?
答:按当前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为避免人群聚集,并维持良好的接种秩序,请按照预约时间进行接种,不接受提前接种。
问题三:疫苗已预约成功,能不能延迟接种?
答:已预约成功者,如预约当天因个人身体原因(如发热、咳嗽等暂不宜接种的原因)、与其他疫苗(如新冠疫苗、狂犬疫苗等)接种间隔未满14天、疫情防控需要(如属地疫情管控要求、出行受限、健康码颜色异常等)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不能按时接种疫苗的,预约名额不会被取消,可适当延迟接种,无须打电话登记身份信息备案。首针延迟时间暂无限制,但为使机体尽早获得免疫保护,建议待上述因素消除后尽快前来接种。
问题四:第二针、第三针若无法按照预约时间接种怎么办?
答:接种第二针、第三针无须再次预约,如预约当天无法接种亦无须报备。只需按免疫程序推荐的间隔时间接种完成即可。
二价HPV疫苗:推荐于0、1和6月分别接种1剂次,第2剂可在第1剂之后的1~2月内接种,第3剂可在第1剂之后的第5~8月内完成。
四价或九价HPV疫苗:推荐于0、2和6月分别接种1剂次,第2剂与首剂的接种间隔至少为1个月,而第2剂与第3剂的接种间隔至少为3个月,所有3剂应在一年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