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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0日,从市交通运输委了解到,按照国家统一部署,2022年10月1日0时至12月31日24时,货车(含大件运输车,不含专项作业车)通行天津市高速公路时,将在继续执行现有各类通行费减免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免10%通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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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前举行的交通运输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交通运输部相关负责人介绍,开放式收费公路以货车通过收费站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联网收费高速公路以货车通过ETC门架的时间为准。此外,通行费减免后的收费规则为MTC(人工收费)车辆按四舍五入取整到元,ETC(电子收费)车辆按四舍五入精确到分。
市交通运输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阶段性减免货车通行费,是稳住经济大盘的重要举措,有利于道路运输企业纾困,降低物流成本,提升物流效率。为让此项惠民助企政策落到实处,市交通运输委、市公路中心组织各高速公路运营单位进行了高速公路基础费率的调整、更新及复核,并同交通运输部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做好对接,顺利完成了系统升级,确保高速公路收费系统准时执行减免后的费率。
随后,市交通运输委将密切关注分析政策执行和路网运行情况,及时保畅通、优服务,货车司机如需咨询或反映问题可拨打服务热线4007554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