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葛烟花爆竹禁止燃放规定(长治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

社会热点2022-09-30 07:04:45佚名

  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燃放烟花爆竹给人身、财产安全带来危害,也污染了大气环境。为贯彻落实长政办[2020]13号文件精神,加强全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维护公共安全,消除事故隐患,减少环境污染,创建安静舒适的生活、工作、学习环境。根据《长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办法》规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请广大市民朋友们自觉遵守。

  一、熟知禁放要求,自觉遵守规定

  禁放范围:长葛市全市范围内。

  禁放时间:2020年2月7日起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倡导现代文明、摒弃陈规陋习

  全体市民在婚丧嫁娶、开业、乔迁、升学、生日等庆典活动中,自觉遵守我市禁放规定,切不可燃放烟花爆竹。各商家、酒店要及时劝阻燃放行为,积极配合我市禁放工作。请让我们约束自己,以文明的方式取代陈规陋习,还市民一片安宁和静谧。

  三、善意规劝他人,违规应受处罚

  我们要积极履行主人翁义务,做一名倡导文明、引领新风的传播者,善意劝阻并制止违规燃放行为;劝阻无效的,请及时拨打110举报,经查证属实,对违反禁放规定的个人,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造成国家、集体或个人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我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是利民之举,惠民之措,为使我们拥有更多蓝天白云,为使我们能够呼吸到更加洁净的空气,为使千万个家庭和谐安宁,希望广大市民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崇尚文明,移风易俗,积极践行绿色文明生活方式,为共同建设好、维护好我们赖以生存的美好家园做出一份应有的贡献。

长葛市公安局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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