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停电动车标识牌安装工作的通告
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经市道路交通管理委员会、市电动车规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市政府同意,对中心城区电动车标识牌安装工作作出如下安排:
一、自2021年8月5日起,中心城区各区、街道办事处、社区及临时安装点暂停安装电动车标识牌,恢复时间视疫情和防控要求另行通知。
二、暂停工作期间,各区、街道办事处、社区及临时安装点可通过微信群、短信、电话等不见面的联系方式,收集本辖区未安装标识牌的电动车数量,澄清底数,未装电动车标识群众要密切配合,主动上报,以便工作恢复后快速、高效、有序完成电动车标识安装收尾工作。
三、暂停工作期间,各区、街道办事处、社区安装点务必保管好已领取的电动车标识牌。
许昌市道路交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