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生儿出生登记(六周岁以下)”
2、“曾用名变更”
3、“婚姻状况变更”
4、“文化程度变更”
5、“服务处所变更”
6、“籍贯更正和变更”
7、“监护人变更”
8、“兵役状况变更”
9、“宗教信仰变更”
10、“姓名变更(14周岁以下)”
11、“迁往省外”
12、“死亡注销户口”
13、“出国定居注销户口”
14、“出境注销户口”
15、“服兵役注销户口”
16、“市内投靠亲属”
17、“市内父母与子女相互投靠”
18、“市内夫妻投靠”
19、“大中专院校学生回原籍”
20、“户口簿补打”
我市市民办理以上这20项户政业务,按照相关户籍政策,符合办理条件的相关人员带齐证件及材料在我市任一派出所户籍室均可办理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