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关于扎实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全市文化旅游市场疫情防控安全工作的通知

社会热点2022-09-29 22:39:07佚名

  各县、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文化旅游局)、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加强 2022 年元旦春节期间旅游团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加强“双节”期间重点风险人员疫情防控政策的通告》、《开封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重大节日、重点时段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等部署要求,现就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疫情防控、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关于疫情防控

  (一)强化旅游团队管控

  1.严格执行跨省旅游经营活动管理“熔断”机制,河南省内出现中高风险地区时,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要立即暂停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

  2.对有疫情但无中高风险地区的市(州、盟),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暂停经营该市(州、盟)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

  3.从即日起到2022年3月15日,暂停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陆地边境口岸城市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

  4.旅行社要严格落实“一团一报”制度,及时将团队信息上传全国旅游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建立游客健康档案,省外游客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强化经营场所管控

  文旅市场经营场所包括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歌舞娱乐场所、游艺娱乐场所、营业性演出场所、星级饭店、等级民宿、旅行社及分支机构营业场所。

  1.尽量减少出入口,凡开放的出入口必须设立防控岗,由专人值守,负责测体温、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等工作,特别是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歌舞娱乐场所要严格查验消费者行程码。

  2.接待省外来汴、返汴人员还需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营业性演出场所、星级饭店、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要严格落实实名制,确保可查询、可追溯。

  4.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营业性演出场所、歌舞娱乐场、游艺娱乐场所接待量不得超过核定最大承载量的75%。

  5.前台、售票处、收银台、等候区等区域要划定“一米线”,引导消费者保持安全距离,在人员高峰时期要增派人手进行现场引导。

  6.从业人员在岗期间全程佩带口罩,消费者在公共区域活动时需佩戴口罩。

  7.星级饭店等场所承接大型聚集性活动需举办方提供相关部门审批文件,否则不予承接。

  8.加强场所消毒消杀并按要求做好记录,电梯间、公共卫生间、楼梯等重点区域要加大消毒频次,星级饭店客房、餐厅包间以及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歌舞娱乐场所、游艺娱乐场所配套辅助设施要做到“一客一消”;要确保场所空气畅通,环境卫生整洁、干净。

  (三)强化从业人员管控

  1.各经营单位要建立人员外出审批制度,严格限制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旗),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旗);前往上述地区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返回后第一时间向居住地社区以及单位报告,配合落实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

  2.服务员、售票员、检票员、安保员、保洁员、厨师等一线工作人员尽量避免出行,确需出行的须满足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所在单位报备。

  3.落实员工身体健康监测制度,每天上岗前组织员工测体温并做好记录;员工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要主动报备并及时就医,就医时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4.引导员工加强个人防护,多渠道开展科普宣传,教育引导员工在公共交通工具、电梯等密闭场所以及人群聚集的室外场所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养成勤洗手,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等良好习惯;尽量减少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减少参加聚集性活动。

  (四)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1.发现健康码、行程码异常的禁止进入场所,同时报告所在辖区疾控部门处置。

  2.发现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或密接、次密接人员等要立即转入封闭隔离场所,立即报告属地疾控部门处置,同时报属地文旅部门,由属地文旅部门报上一级文旅部门。

  3.旅游目的地出现疫情,未出发团队,旅行社要立即取消或更改行程,按合同和有关规定做好退费工作;已在疫区的要立即停止行程、收拢人员集中到酒店,配合当地疾控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同时将情况报告辖区文旅部门,由其报同级疫情防控指挥部以及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报告情况包括旅行社名称和游客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家庭住址。

   关于安全工作

  (一)抓好宣传教育

  各县、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文化旅游局)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文旅市场经营单位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强化安全意识和安全责任;以市文广旅局编印的《新<安全生产法>应知应会要点》为基本教材,组织从业人员特别是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一次集中培训;要针对不同业态,分类指导市场经营单位抓好从业人员安全常识和应急处置培训,使从业人员熟知安全生产岗位职责、安全风险点、应急处置流程和方法,并建立培训档案。未经培训或者培训不合格人员不得上岗。

  (二)抓实隐患排查和问题整改工作

  指导经营单位自下而上开展自查,梳理明确安全生产重点部位和风险点,加强风险管控。建立隐患排查清单和问题整改台账,对发现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限期整改。要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对未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的,要约谈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问题严重的,要会同相关部门依法果断采取措施。

  (三)突出重点强化防范

  1.消防安全。督促各经营场所保持消防通道畅通、消防器材完好。消防控制室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夜间值班不得少于2人。严格落实消防巡查制度并做好登记。禁止室内停放电动车或给电动车充电。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要严格落实限时经营的规定,不得超时限经营。停止营业后要切断场所内电源。

  2.旅游包车安全。督促旅行社选择正规交通运输企业,并签订合同。严格按照《旅行社租用旅游包车管理规范》办理包车事宜,切实落实“五不租”要求。旅行社要督促汽运企业提前做好应对雨雪冰冻灾害天气的防范工作。压实跟团导游安全责任。

  3.旅游线路安全。督促旅行社和在线旅游企业对旅游产品、旅游线路进行安全评估。出现雨雪冰冻灾害天气时,旅游团队该取消的要取消,该调整线路的要调整线路。高度关注滑雪项目安全,督促游客遵守有关规定,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参与各类项目,严防发生安全事故。

  4.餐饮安全。严把食材采购关,与正规供应商合作,层层压实责任。加强食材日常管理,做到分类存放、通风良好、早进先出。落实食品留验制度。加强后厨管理,建立完善卫生管理制度。使用机器人上菜的要确保实现全过程监控。

  5.特种设备安全。电梯要定期由专业人员进行维护保养,出现问题要立即停运、粘贴告示、及时报修,不能带“病”运行。团队游客游玩大型娱乐设施,对明确禁止的人群坚决不能上,导游事前要组织学习操作规程,配合设施操作人员做好游客安全防护工作。

  6.燃气安全。落实《全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督促抓好加强星级饭店等燃气使用场所整治工作。要抓好燃气用具、连接软管、减压阀和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整治私接“三通”、不按要求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或安装位置不正确、擅自将气瓶置于用餐场所、使用不合格气瓶、灶具、连接软管和减压阀等问题。要协调有关部门对市场主体正确使用燃气以及隐患排查提供技术支持。

   加强督导检查

  各县、区文广旅局(文旅局)、文化市场执法机构要统筹疫情防控和安全工作,把加强督导检查贯穿始终,推动工作、解决问题、提高实效。

  (一)要坚持力量下沉一线。要充分认清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紧迫性,把督导检查作为强化工作落实的关键环节摆上突出位置抓紧抓好。要把工作重心放到基层、放到一线,领导带头下到一线,加大明查暗访力度。要合理调配力量,把最放心的人放到最不放心的地方。要加大检查频率,保持高压态势。要明确责任,谁检查、谁负责。

  (二)要规范检查行为。对照疫情防控指南和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制定疫情防控和安全工作检查事项清单,明确“查什么、怎么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实行台账化管理,做好记账销账工作,谁负责检查谁负责整改。涉及其他部门的问题要以书面形式进行抄告,并要求反馈处理结果。实行日查日报,每天下午16:00前通过微信工作群报送当天检查情况。

  (三)要突出检查重点。“双节”期间,学生放假,返汴人员增多,要把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歌舞娱乐场所作为检查重点,严查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是否到位,严查是否违规接待未成年人,严查消防安全制度是否落实,严查是否超时限经营。加大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歌舞娱乐场所、星级饭店夜查力度,12月24日、25日、29日、30日晚以及2月1日至15日集中组织开展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消防安全夜查行动。市文广旅局将对各县区进行暗访检查。

  (四)要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行动。要主动协调卫健、疾控等部门开展疫情防控联合检查督导,协调应急管理、消防救援、公安、交通运输、城管、住建等部门开展安全联合检查督导,确保检查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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