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发放标准(自2023年起):
伤残家庭特别扶助金每人每年6480元;
死亡家庭特别扶助金每人每年8400元。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扶助标准提高:(自2022年7月1日起)
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45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590元;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35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460元。
一级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特别扶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40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520元;二级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特别扶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30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390元;三级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特别扶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20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2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