涧西区人才公寓配租资格认定公示
根据《洛阳市涧西区人才公寓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和《洛阳市涧西区人才公寓申报公告》,经申请、受理、审核并向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现将第一批拟配租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从即日起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拟配租人员有异议或者发现拟配租人员存在不符合配租条件的,请在公示期内(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向涧西区委人才工作服务中心(0379-64823198)反映情况。
中共涧西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15日